“共同富裕示范區”來了,為什么是浙江?
2021-06-11 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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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,國務院發布文件賦予浙江“共同富裕示范區”的重要示范改革任務。目標是,到2035年,基本實現共同富裕。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收入爭取達到發達經濟體水平。 | 相關閱讀(中國基金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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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喜
你當像鳥飛往你的山去
浙江具有實現“共同富?!钡默F實優勢,如浙江自己認為和國家發改委官方認證的“富裕程度較高,均衡性較好”,這樣的省區實現共同富裕相對更有基礎和先發優勢,但是作為示范區,就不一定是最合適的。
因為有了這些優勢,在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過程中,障礙相對較少,能夠積累的經驗相應更少,能夠給那些欠發達省份提供的示范效應也就更少。
更好的做法是從以欠發達地區作為示范區建設的主體,在建設共同富裕的過程中,解決更多問題,也積累更多經驗,推廣是,其他省區各取所需,能夠更好地結合自身情況加以推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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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元元
旅居全球各地
從我國的工作目標上來看,共同富裕是脫貧扶貧工作之后的下一個階段,也是一個要長期實現的目標。尤其是,根據媒體的梳理,2020年,浙江省城鄉收入比降低到了2以內,這最能體現共同富裕中的“共同”二字。
現在提出了要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,實際上是對現在浙江經濟發展和城鄉經濟平衡的一個肯定,讓浙江成為一個試點或者試驗田,進一步推廣到全國。